寂寞的心(五) |
寂 寞 心 理 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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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言、誰明寂寞心? 前幾篇講章,我多次提到「上帝的寂寞」如何被我們的「牧師學者」所徹底忽視,今天我要說到,連「人的寂寞」,或說人的「寂寞心理學」,他們都毫不上心、毫不重視。但是,我要告訴大家,如果你不先行明白人的「寂寞心理學」,你也一定不可能參明「寂寞犯罪學」,即是,你永遠不會明白罪的「心理本質」和人類犯罪的真正的和內在的原因。 我先講兩個例子說明「牧師學者」們如何無視「人的寂寞」。 有一位相當出名的牧師說:
但是,整全的聖經啟示,卻絲毫沒有輕看以撒生平中那些「太俗氣的事故」,單單在以撒娶妻一事上,創世記就花上了不少筆墨。
在那些「牧師學者」心目中,以撒只是成全上帝的計劃的一個「工具」,或是作為某些「教訓」的或正面或反面的「教材」,根本不是一個值得關心的,應該得到最起碼的「人道對待」的人。 聖經--更正確說,是我們的天父上帝--絕對沒有這樣不近人情,祂當然要成全祂的計劃,或祂卻沒有視我們為工具,而無視我們很基本的感受和需要。 以撒「出來在田間默想」,不是去「讀經祈禱」,而是「發呆」,實質是表示出一種很深的寂寞。請大家同情地想想,以撒是何等孤獨?--爸爸呢?他是父親一百歲時生的獨子,即是,與爸爸的代溝有足足一百年;兄弟姊妹呢?本來有一個同父異母的哥哥以實瑪利,也算有個玩伴,但又一早就給母親趕走了;至於媽媽呢?三年前就去世了。從此,以撒就一直悶悶不樂。這樣的寂寞,他不「出來在田間默想--即是發呆」,還可以幹甚麼呢? 聖經說到,「以撒自從他母親不在了,這才得了安慰」,淡淡道來,卻是何等的感動人心。叫人感動的,是我們的天上上帝,如同所有稍稍正常的父親一樣,都體察兒子的「寂寞心理」,都關心他們的終身大事。事實上,天父早在創世之初,就展現了祂這種為父心腸:
人會寂寞,人需要有個「伴」,我們的天父從來都不以為是「太俗氣的事故」而可以不理。祂自身既是一位「關係的神」(祂在自身之內就有父又有子),祂要創造的既又是一個「關係」,祂怎會不明白不體察人的「寂寞心理」呢? 又有一位同樣或者更出名的牧師說(大意):
這位牧師完全無視摩西的「寂寞心理」,因而也不能感應上帝對人的「寂寞心理」的體恤、同情以至共鳴。 經文的本意是倒過來的,應是:
這樣倒過來解釋,不是動心動情得多嗎? 可悲的是,不知何故,我們的「牧師學者」往往是一些最「不解寂寞」的人。他們所關心的,不是「事工」就是「教訓」,不是「教訓」就是「神學」。因此之故,以撒的寂寞,他們看不出來;摩西的寂寞,他們也看不出來;最後,上帝的寂寞,他們當然更加看不出來。 但是,不明「寂寞心」,一味搞事工、教訓和神學,結果是甚麼事工、教訓和神學都搞不出來,因為,不明「寂寞心」,你就根本不會明白信仰的本質,不明白人的犯罪與盡義,原來都與寂寞有不可分割的絕對關係。今天,我要為大家從信仰層面解明一下這個「寂寞心理學」。
一、盡義由來最寂寞 聖經中,當然也有一些「有信仰者成為大多數」的場面的描寫,譬如為懲辦便雅憫支派傷風敗德的行為,全以色列會眾一度非常齊心:
在回歸重建聖城和重申律法一事上,全以色列會眾也曾一度非常齊心:
再到新約的五旬節事件前後,更看到一幅教會興盛非常團結的圖畫:
再加上近代那些所謂「基督教」國家的先進和強大,所謂「基督教事業」(如興辦學校醫院傳媒等等)的「發達」,以及含含糊糊的「基督教文化」的普及,就更加使我們有一個錯覺,就是以為基督教已經成為「主流」或「大多數派」了。 查實從無此事! 回看聖經,以色列人團結起來做上帝喜悅的事的時候不是沒有,但作惡反叛上帝的時候肯定多得多,否則怎會亡國完又亡國? 事實上,從亞伯到挪亞到摩西、耶利米、但以理、約翰以至馬丁路德,他們的信仰盡義之路,都是非常孤獨寂寞的。至於真正的信仰群體--真正的教會與以色列國,自古至今,都是「少數派」,甚至是「極端少數派」。
挪亞、摩西、耶利米、但以理、約翰那種「自甘寂寞」的信心與盡義,我已經說了很多很多,不再重複了。今天,就倒過來說說,犯罪與「不愁寂寞」與「不堪寂寞」有甚麼微妙的關係。
二、犯罪與「不愁寂寞」--真實地成為「大多數」 大家不要用宗教常識推論,而回到創世記對人類最初的幾件重大罪行的記載上,你就會發覺犯罪其實是一種人類「反寂寞」的行為: 案例一:水洪滅世前
案例二:巴別塔事件
案例三:所多瑪事件
在這三件經典性的大罪行中,按常識宗教的「罪觀」,你真看到有甚麼大奸大惡嗎? 案例一與二,我們其實看不到那些人犯了甚麼大罪,反之,我們看到的倒是他們十分的「團結」,例如強調不同「族類」之間彼此通婚加強關係、又或同一族類共建一城免得彼此分散,這有甚麼罪呢?我們也看到們們非常「積極」,大有「建樹」,這又有甚麼罪呢? 再到案例三,大家不要只注意所多瑪的人犯甚麼姦淫或同性戀的罪,而要注意他們怎麼「犯」法:
你看到所多瑪的人「互相殘殺」嗎?沒有,他們倒是「團結」得很,他們只會惡待那些「外來」的,或不肯配合他們的「主流」的那些「少數派」。 總括言之,這三件經典大惡高調凸顯的不是他們犯了甚麼具體的罪行,而是他們的「犯罪心理」--就是要「合進他們的主流裡」,成為「壓倒性的絕對大多數派」,以之「互惠互利」(不同族類交合生出更「優質」的人種)和「團結自保」(共建一城免分散被逐個擊破),至於始終不合流的異己分子,如羅得,則除之而後快。 大家明白嗎?犯罪如果犯得像主耶穌時候的稅吏、妓女般偷偷摸摸自慚形穢,是「不一定死」的罪,但是,犯罪犯到「成為大多數」,通街通巷大搖大擺呼朋引伴,則那必是「一定死」的罪。聖經記載最經典性的「全民性」的大罪,全是這類。 這類罪之所以可怕,是因為「不愁寂寞」--千千萬萬人與你一同犯,就甚麼罪都不再是罪了! 我教過幾年書,很明白這種「犯罪心理學」:
人按其良心,我想,不會人人都大奸大惡,但是,因為「怕寂寞」,怕被排擠,絕大多數人就會跟大隊行惡,成為「大多數」之一,而且越人多越惡,最後,就真的甚麼大奸大惡的事都做得出來了。但記得,他們犯罪最初的「心理原因」原來只是「怕寂寞」,怕被打壓成「少數派」而已。 總之,人會投入「犯罪的大多數」,最初不一定是想犯罪,而是想「成為大多數」之一,因為成為「大多數」的一員,會給他們一個虛假的安全感和歸屬感。但正因如此,當「罪」包裝成為「大多數」,它的吸引力,是絕大多數人都無法抗拒的。 明白到這種人類「怕寂寞」的「犯罪心理」,你才會知道,罪的本質和它的誘惑性為甚麼這麼厲害。 三、犯罪與「不堪寂寞」--偽裝地成為「大多數」 所多瑪城的人「投入」於集體犯罪,因為這使他們「不愁寂寞」,有某種虛假的安全感和歸屬感。但羅得似乎並不「投入」,但他又為甚麼越住越近所多瑪,到天使警告上帝要毀城,而仍然一再遲疑不肯走呢?
原來,這是因為羅得「不堪寂寞」。 大家要明白羅得的「寂寞心理」--羅得自少父母雙亡,是個孤兒,後來,又隨伯父亞伯拉罕四海飄零,到過哈蘭、迦南、埃及,多年來孤寂流離無處容身的生活,使他好想「安頓」,好想找一個看上去「熱鬧」一點的地方安定地住下來。結果,他選中了所多瑪。 我再次強調,大家不要「想當然」,以為洪水之前、建巴別塔時候及所多瑪城裡的人都是不務正業的無賴。絕對不是,他們只是對「外人」或「不合流」的人殘暴,他們自己卻非常團結,也很務正業,十分有建樹。你不要想像他們為白粉道友(吸毒者)或廟街妓女之類的罪人,你應想像他們為白天穿西裝中環上班但晚上卻玩「性變態遊戲」的「專業人士」,那就對了!想想,所多瑪如果像個「紅番區」,「義人」羅得還會住進去嗎?不會吧? 但是,罪的可怕於此就更可見了! 羅得遲延不走,肯定不是留戀所多瑪城的「犯罪」,而是捨不得裡的「熱鬧」--好歹也有個像樣的「歸宿」的安全感和歸屬感。 不要說基督徒,就算一般人,犯罪歸犯罪,卻不一定喜愛大奸大惡。你且問問有幾多人喜歡住在油尖旺的紅燈區就知道了。 但是,所有人,包括基督徒都有「難堪寂寞」的心理,都想「熱鬧」,都想得到某種安全感和歸屬感。城市,未必讓生活更美好,但卻肯定可以給你某種「熱鬧」,不再那麼寂寞的感覺。 回到聖經,信仰之路本來都是「寂寞之路」,但能長久忍受寂寞卻是一件絕對不容易的事。撒旦很明白人的「寂寞心理」,所以,牠很可能不會直接誘惑你犯罪,但會驚動你「怕寂寞」的心理,使你因為「怕寂寞」,而像羅得那樣,明明知道所多瑪城罪大惡極,都越挨越近,又遲延不走。 記得,真正的「挪亞建方舟」事件是不會有傳媒綵訪和名流剪綵的,那是寂寞得不能更寂寞的信心之路,沒幾多人受得了。所以,當「罪」包裝著「團結合群」,而「不團結合群」倒被理解為最大的「罪」的時候,就連許多基督徒都因為「守不了寡」,而要向世界「投誠」。總之,「不堪寂寞」,不甘心於做少數派,不能忍受自己被「邊緣化」,必會使許多基督徒最後失腳。 結語、我們是這樣成為「大多數」 弟兄姊妹,大家明白我的「眼界」與其他「牧師學者」有甚麼不同嗎? 他們以為,是那些具體的「犯事行為」使人背叛上帝終致滅亡,但我卻認為,我們害怕寂寞,不甘於做少數派,不能忍受自己(或教會)被「邊緣化」的事實的「犯罪心理」,才是真正致命的原因。 大家上心在意,主耶穌的最大警告,不是我們會犯那條罪,而是我們要小心,不要胡亂與人「合流」:
當許多人說「基督在這��」或「基督已經到了」的時候,即是,許多人都成為某種版本的「基督徒」的時候,我們還要堅持等下去的基督徒,就成了「異端」,成為主流不能容的壞份子。不要說迫逼,就是被「邊緣化」的寂寞已是許多人不堪忍受的。這個「不堪寂寞」而不是想故意犯罪,終必會成為許多基督徒失足跌倒的原因。 大家真的明白嗎? 卻是,如此的寂寞,誰受得了呢?我們真的不可能成為「大多數」嗎? 我有幾個「阿Q」的算法,會使我們成為「大多數」。 第一個是「上帝之眼」算法,這是主耶穌親口教的:
如果,我們老是要與「外面」或「主流」比較,我們當然是極少數中的極少數,但不管別人怎麼看,只管上帝怎麼看。我們的「群體」雖只有「兩三個人」,但只要「同心合意奉主的名聚會」,我們就是上帝眼中的「大多數」,「票數」多到足以「求甚麼事」上帝都會「成全」。 第二個是「終有一天」算法:
終有一天,我們會成為上帝的國(城)裡的不只是大多數派,而是「唯一派」,只有我們一「派」能永居上帝之城。 第三個是「垂直」算法:
所謂「許多的見證人」,其實沒有幾多,不過是斷斷續續,這裡一個那裡一個的信心先賢。但是,這條垂直的血脈卻始終不斷,直到上帝成就祂國的日子。 那些「橫看」風光一時的帝國、大城、團體、個人,只要「直看」,便都灰飛煙滅不值一提,我們這些「橫看」零零落落不成隊形的基督徒,只要「直看」,便可看出何等千軍萬馬陣容鼎盛。 這三種成為「大多數」的算法,看似阿Q,其實,都是信仰的標記,事實上,能這樣把自己「算」為大多數的人,才能忍受常人不堪忍受的寂莫而信下去、等下去,到老到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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