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仰第二課
第二課:釋「全能的父」
我信上帝,全能的父,創造天地的主。
釋「全能的父」
提到「神」或「上帝」,人們很自然便會聯想到祂必有超乎常人的「能力」;聖經中,更經常用「全能」(Almighty)或「全能者」來形容我們的上帝,例如:
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,耶和華向他顯現,對他說:「我是全能的神。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……」(創 17:1)
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?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?(伯 11:7)
哀哉!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了。這日來到,好像毀滅從全能者來到。(珥 1:15)
主神說:「我是阿拉法,我是俄梅戛,是昔在、今在、以後永在的全能者。」(啟 1:8)
問:就你所知,聖經中「全能」一詞,究竟有甚麼特別含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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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我們必要知道,聖經並無意於具體地、客觀地、靜態地、事無大小地羅列上帝怎樣地「全能」,它一點不關心上帝能否「造出自己也拿不起的石頭」之類的所謂對「全能」一詞的語理分析,甚至無意「解釋」全能的上帝與人間苦罪與失控的存在之間的「邏輯矛盾」。
關於上帝的全能,聖經恆常以「神人關係」的進路與關懷來演繹和描述:
1、上帝的「全能」是祂對人發出信靠與追隨的邀請的主要依據:
亞伯蘭年九十九歲的時候,耶和華向他顯現,對他說:「我是全能的神。你當在我面前作完全人,我就與你立約,使你的後裔極其繁多。」(創 17:1-2)
神又對他(雅各)說:「我是全能的神;你要生養眾多,將來有一族和多國的民從你而生,又有君王從你而出。我所賜給亞伯拉罕和以撒的地,我要賜給你與你的後裔。」(創 35:11)
上帝以祂的「全能」來發出邀請,並不是為要滿足人類想「有求必應」的宗教慾望。祂要凸顯的不是祂「相對地」較其神明更有能力,能更好地滿足我們的需要與慾望,所以才值得以列色人追隨。上帝的以祂的「全能」來凸出的,倒是祂的唯一性--祂是唯一配得人去信靠與追隨的上帝。詳細請看下文。
2、上帝的「全能」是人生際遇(無論禍福)的唯一根據:
拿俄米對他們說:「不要叫我拿俄米〔就是甜的意思〕,要叫我瑪拉〔就是苦的意思〕,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。」(得 1:20)
你們要哀號,因為耶和華的日子臨近了!這日來到,好像毀滅從全能者來到。(賽 13:6)
人生際遇,不管是禍是福,俱出上帝之手,人怎麼努力也無力迴天。【與今天充斥市面的「可能思想」截然相反】聖經中就是這樣,常以上帝的「全能」來反襯人類的「無能」,反之亦然:
耶和華啊,我曉得人的道路不由自己,行路的人也不能定自己的腳步。(耶 10:23)
除非主命定,誰能說成就成呢?禍福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麼?(哀 3:37)
你們哪一個能用思慮使壽數多加一刻呢?(太 6:27)
聖經中這樣「悲觀」的論調,正好顯明人之所以要信靠上帝的必需性。簡言之,聖經透過上帝的「全能」與人的「無能」的強烈對照,就建構出人必須追隨和依附上帝,或反過來說獨有上帝配得我們追隨和依附的根本依據。就如約伯的信仰宣告:
我赤身出於母胎,也必赤身歸回;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。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。(伯 1:21)
3、上帝的「全能」意味祂的獨一無二與至高無上
你考察就能測透神嗎?你豈能盡情測透全能者嗎?(伯 11:7)
強辯的豈可與全能者爭論嗎?與神辯駁的可以回答這些吧!(伯 40:2)
必須留意:聖經中,「全能」或「全能者」一詞只會用來形容上帝。
在許多經文�堙A神(耶和華)與「全能者」根本是同義詞或同位語,彼此可互換替代,例如:
得聽神的言語,得見全能者的異象……(民 24:4)
可改為以下句子,卻絲毫不影響文意:
得聽全能者的言語,得見神的異象……(民 24:4)
總括而言,聖經以「全能」來絕對地凸顯上帝的唯一與至高--祂是人的生死禍福的唯一依託,除祂以外,別無拯救。人間苦罪與許多「失控」事實的存在,總對不足以否定上帝的「全能」,因為:
1、全能的上帝之所以是「全能」,正因為祂「能」自我限制,能為愛與尊重的緣故,不「極權地」操控萬有,給人真實的選擇自由,以至許多苦罪有出現的可能。主耶穌更為拯救我們,虛己自限,成為比常人更無能的「人」,捨身於十字架上。上帝的大能,往往體現在祂的無能上,這就更顯明祂那不可思議的大能了。
2、具體的人間苦罪不是直接由上帝而來,上帝不必為此而負上不義之名。但祂仍容讓這一切「負面」的事物出現,卻是「別有用心」--為要凸顯一個「無上帝」(或不敬畏上帝)的世界是怎樣的無望與可怕,好叫我們醒悟過來,回歸天父的家園。【想想浪子是怎樣回頭的。見路15】從一個更高的層次看,世界並非如表面般「失控」,上帝仍然坐著為王,掌控萬有,直到祂來。祂行事確是「從心所欲」,「為所欲為」的,但因著祂的超越性,我們無從準確理解、判斷祂如何「從心所欲」與「為所欲為」,正如所羅門所說「 神造萬物,各按其時成為美好……然而神從始至終的作為,人不能參透。」(傳 3:11)
3、上帝的全能不必意味人間不可能有苦罪(見前兩項解釋),但卻意味祂是我們在苦罪世界中的唯一出路。故此,我們不僅不應因人間充滿苦罪而埋怨以至於否定上帝,反之,更應貼身地追隨和投靠祂,因為只有祂是「全能者」,是唯一能救拔我們這些「無能自救」的世人的救主。聖能並不關心上帝有否「做這做那」的「全能」,卻關心誰有救拔我們脫離人生苦罪和上帝審判的「全能」。獨有上帝「能」審判世人,決定人的生死禍福,故此說上帝是「全能者」,實質等同說祂是「唯一有能力者」。這能力所指涉的,其實是宇宙的終極主權。
聖經只會以祂是我們的唯一救主的關懷來談論上帝的全能!
聖經宣稱上帝是「全能者」,因為獨有祂擁有生殺大權,而只有那位有能力(權柄)將人毀滅的上帝,才能救拔我們脫離死亡和祂自己的憤怒!主耶穌就曾強調:
那殺身體,不能殺靈魂的,不要怕他們;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�堛滿]上帝),正要怕他。(太 10:28)
這聽來有點可怕,但還要記得,使徒信經不僅稱祂為「全能者」,也是「全能的父」。「父」所凸顯的是恩情和關係。我們理解上帝的「全能」也必須依從這樣的進路--上帝是我們的「父」,故此,祂的「全能」,就可理解為我們能將信仰、人生、禍福全然交託給祂的根本依據。祂本心絕不願見我們滅亡,卻希望我們悔改得救,再憤怒的言辭,本意也是為激動我們回歸天父的心:
你們雖然不好,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,
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,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他的人嗎?(太 7:11)
因為知道我所信的是誰,
也深信祂能保全我所交付祂的,直到那日。(提後 1:12)